根據《醫療機構病曆管理規定》第二條,病曆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圖表、影像、切片等資料的總和,包括門(急)診病曆和住院病曆。其既包括了通常我們認識的病曆文本,還包括CT,核磁等膠片資料,介入手術錄像,病理切片等資料。
另外,按照病曆記錄形式不同,可區分為紙質病曆和電子病曆。電子病曆與紙質病曆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病曆管理規定》第二條
病曆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圖表、影像、切片等資料的總和,包括門(急)診病曆和住院病曆。病曆歸檔以後形成病案。
《醫療機構病曆管理規定》第四條
按照病曆記錄形式不同,可區分為紙質病曆和電子病曆。電子病曆與紙質病曆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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