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類樂器有腰鼓、狼帳、漁鼓等。
腰鼓:相傳由羯鼓演變而來,公元四世紀開始流行,唐代腰鼓因演奏中的作用不同,稱為“正鼓”或“和鼓”。明代以來,“鳳陽花鼓”、“花鼓燈”和淮北“花鼓戲”中多用到腰鼓,并逐漸演變為現代的形式。
腰鼓形似圓筒,兩端略細,中間稍粗,兩端蒙皮,鼓身有兩支鐵環,用帶子懸挂在腰間,兩手各執一木槌敲打,腰鼓無固定音高,音響清亮,既可用作伴舞樂器,也可作為舞蹈道具,表現歡快熱鬧的情景,是腰鼓隊的主要樂器。
狼帳:又名“兩杖鼓”。流行于福州地區。狼杖源于古代細腰鼓類樂器,形制與朝鮮族長鼓相似。鼓身木制,全長約70厘米左右,中部細小,兩端粗大而中空,兩面蒙牛皮或蟒皮,鼓面直徑30厘米左右,鼓皮裝于金屬圓環上,由繩索穿系繃緊。用木棰敲擊或用手拍擊發音,是“福州十番”的主要樂器之一,也用于閩劇伴奏。
漁鼓:漁鼓又稱“竹琴”或“道筒”,南宋時已有這種樂器。現代使用的漁鼓,是在長65~100厘米、直徑13厘米左右的竹筒上,一端蒙以豬皮或羊皮而成,演奏時,左手堅抱漁鼓,右手拍擊,是民間曲藝“道情”、“漁鼓”和“竹琴”的主要伴奏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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