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鼓是流行于湖北省的一種說唱藝術,它主要是通過運用手、眼、身法以及步法來傳達思想感情,湖北大鼓具有比語言更加豐富的表達能力。它結合了湖北民間音樂變的更加形象具體。想了解更多的湖北文化嗎?下面為你帶來更多内容,一起來看看吧。
原先湖北的鼓書,與我國北方的鼓詞類傳統說唱藝術有着同宗的關系,而鼓詞(鼓書)又與說書(評書),在曆史上有密切的聯系。唐代佛教盛行時,教徒們不僅講唱佛教經卷,說唱曆史故事,也說唱民間時事故事,如《秋胡小說》《張義潮變文》等。到了宋代,由“變文”衍變為鼓詞,出現了一些專業性的話本。這些話本經過文士的潤飾加工,具有了較高的藝術性。由明入清,鼓詞日益盛行于北方,并逐漸傳播到南方。
湖北鼓書的曆史,正史記載甚少。從鼓書藝人的師徒相承關系追溯推測,清道光末年,即有有名的鼓書藝人賣藝授徒。在這之前的流傳時間肯定更久。其中早期名藝人丁海洲(丁鐵闆)據說是由山東經河南來湖北武漢獻藝謀生,他傳授了黃玉山等五個徒弟,繼有匡玉山、潘漢池、王鳴樂、陳謙聞、張明智等,共經曆七代師徒傳承。與此同時,相繼來湖北行藝、授徒的,還有河南的魏元宗(即魏光山)、劉元中(即劉潢川),以及龔伯庭、劉源鵬等鼓書名藝人。
北來的鼓書藝人,在說唱時仍保持着北方鼓詞的特點,用北方口音,一手執兩塊月牙形鋼鐮(或鐵制、銅制),一手執木簽,擊鼓說唱。後來,他們的徒弟們為了易為湖北人接受,逐漸改用湖北口音演唱,唱腔也發生變化,逐漸采用當地人喜愛的腔調。接着,又逐漸用雲闆代替了鋼鐮,把大鼓改為小鼓,說唱也用本地腔調,受到當地人民歡迎,流行範圍也越來越廣,直至武漢、鄂東、鄂北等廣大地區。這樣,鼓書便在湖北生根、開花、定型,成為湖北的一個重要曲種。
鼓書的“說”,具有類似評書演說的藝術風格。鼓書藝人掌握一部書的故事梗概,稱為“墨路子”,即掌握了主要的故事情節及各個人物的性格特征,然後在演說當中,注意發揮與創造、潤飾與加工,對故事情節及人物性格随機進行豐富與補充,往往能達到繪聲繪色、扣人心弦的藝術效果。同時,兼用一些“甩包袱”的藝術手法,調動廣大聽衆的胃口,這種手法叫做“水路子”。鼓書藝人就是以這種“墨(路子)”和“水(路子)”結合的手段,産生藝術效果。
湖北大鼓早期以“拍門”的形式演唱,即藝人挨家挨戶上門演唱:先在每家門前敲打一陣鼓闆,招徕聽衆,然後說唱一段故事。後來,由于鼓書盛行和越來越多的人的喜愛,鼓書藝人便采取“點棚打場”的形式進行演唱:鼓書藝人選擇一個場地,高踞于書壇或站立于圓場之中,聽衆則圍觀于四周,當時無樂器伴奏,藝人現場根據聽衆的要求選擇書目,經常是三五天或十日半月連續演唱;有時聽衆越來越多,書場也就越來越大。
鼓書是一種有說有唱、以說為主的曲藝形式。建國後由于搬上了舞台,多用反映現實生活題材的短小段子,逐漸改為以唱為主,以說為輔。但在廣大農村集鎮,仍然采取以說為主的傳統形式,大都說唱中、長篇故事書目。後來又發展出一人說唱、二人對口唱和多人群口唱等形式,并有二胡、三弦等樂器伴奏。在一部書或段子裡,說、唱兩者均不可少。故事情節、人物對話及不同人物性格描繪,往往通過說技表達;而人物感情的體現、内心的變化、故事情節高潮的渲染與烘托,則往往主要是通過鼓、闆與唱技來完成。
湖北大鼓唱的方面,不同地區及不同流派各具有不同的唱腔特色。唱腔雖不複雜,但卻富于變化,唱法上也各有風味,加之鼓、闆敲擊的輕重強弱與緩急快慢,靈活變換以打動人心,吸引聽衆。湖北大鼓同其他曲藝形式一樣,具有講唱文學的共同規律,特别注意唱詞的音韻與節奏。唱詞要求合轍押韻,不但要求每段書的唱詞必須用一道轍上的字(即同韻的字),而且要求講究平仄,即上句的落尾(末一字必須是仄聲,下旬的落尾必須是平聲。
在節奏上,鼓書唱詞一般為雙句,有上句就得有下旬,否則就壓不住闆。每句唱詞都要講究分句的格式,這種格式大緻有二二三式(七字句)、三三四式(十字句)、三四三式(十字句)、二三式(五字句),也有不太規整的句式結構。此外,還有少數“單尾句”(末句落在單句上)和“墊句”(一句詞後面墊上一句作為補充)。另外,在這些句子中,有時為了藝術表達或内容的需要,可以在中間增加自由的“襯字”或“嵌字”。
湖北大鼓以“四平調”為基本曲調,其調式、闆式、旋律、結構等都體現了湖北民間音樂的風格,闆式多為一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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