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師函,警察是不會管的,因為律師律師函與公安機關上門,沒有必然聯系,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制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用律師函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