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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廠污泥屬于什麼廢物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0 19:12:03

污水處理廠污泥屬于什麼廢物(污水處理的剩餘污泥到底是不是為危險廢物)1

污水污泥是指在污水處理過程中産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質,幾乎集聚了污水中所有污染物。按其來源分為工業污水污泥、生活污水污泥。工業污水污泥按照管理屬性又分為危險廢物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一、關于園區工業污水廠剩餘污泥是否為危險廢物的問題

1、普通園區工業污水廠,基本是在結論中明确要去鑒定,即生産之後去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判斷。常見于輕工,機電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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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化工園區污水廠污泥,近兩年在審批上基本是按照危廢來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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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化工廢水處理産生的物化污泥和生化污泥

①物化污泥基本是按照危廢來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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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淮河化工有限公司廠内廢水主要有單硝基甲苯和鄰對甲苯胺生産過程産生廢水、設備及地面沖洗水、廢酸濃縮裝置真空泵排水、廢氣處理水、初期雨水和生活廢水等,單硝基甲苯生産過程産生廢水經酸析預處理 Fenton處理後與其他廢水混合進行生化處理。該公司委托鑒定的固體廢物為單硝基甲苯生産過程産生廢水物化污泥與混合廢水生化污泥一并壓濾産生的污泥(以下簡稱委托鑒定的污泥)。我中心對委托鑒定的污泥危險特性進行了鑒定,形成如下意見:

根據《江蘇淮河化工有限公司廢水處理污泥危險廢物鑒别報告》專家評審意見,該公司單硝基甲苯生産過程中産生的廢水,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HW06“有機溶劑廢物”261-001-06“苯胺生産過程中産生的廢液。按照《關于化工等行業生産廢水物化處理污泥屬性判定的複函》(環辦函〔号)要求,化工等行業屬于危險廢物的生産廢液不作為生産廢水進行管理,其物化處理過程中産生的污泥适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類其他廢物中“危險廢物物化處理過程中産生的廢水處理污泥和殘渣”。因此,該公司單硝基甲苯生産過程産生的廢水物化污泥屬于危險廢物(802-006-49)

根據《危險廢物鑒别标準GB5085.7-2007),具有毒性的危險廢物與其他固體廢物混合,混合後的廢物屬于危險廢物。因此,我中心判定該公司委托鑒定的污泥(單硝基甲苯生産過程産生廢水物化污泥和混合廢水生化污泥的混合物)屬于危險廢物(802-006-49)。該公司須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要求開展委托鑒定的污泥處置工作。

按照這個規則,隻要涉及到危廢處置,并且發生了混合的情況,相關物質都屬于危廢。

②生化污泥則存在操作空間

張家港保稅區勝科水務有限公司主要接收處理張家港保稅區揚子江國際化學工業園區内各企業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安置區和金港鎮的部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直接接管,其它工業廢水預處理達到接管要求後接管)。該公司委托鑒定的固體廢物為污水處理站好氧生化處理剩餘污泥(以下簡稱委托鑒定的污泥),依據《關于污(廢)水處理設施産生污泥危險特性鑒别有關意見的函》(環函〔号),符合申請危險廢物鑒定的要求。我中心對委托鑒定的污泥危險特性組織了鑒定,形成如下意見:

根據《張家港保稅區勝科水務有限公司好氧生化處理剩餘污泥危險廢物鑒别報告》(以下簡稱《鑒别報告》)及《鑒别報告》專家評審意見,委托鑒定的污泥按照《危險廢物鑒别技術規範》(HJ/T298-2007)所檢各項指标均未超過《危險廢物鑒别标準》(GB5085-2007)相關限值,不具有相應危險特性。據此,我中心認為張家港保稅區勝科水務有限公司委托鑒定的污泥不屬于危險廢物。

按照這個規則,生化污泥則是可以去鑒定,根據分析結果來判定不是危廢的。但是又和淮化報告矛盾,畢竟生化污泥也涉及到一些有毒物質的,雖然比例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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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水處理廠污泥判斷方法

判定新産生的廢物是否是危險廢物的依據是《危險廢物名錄》和《危險廢物鑒别标準》。《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由環境保護部聯合發改委、公安部發布,自2016年8月1日起開始施行。《危險廢物名錄》根據産生源和組分分為46大類479小類,涉及污水(廢水)污泥相關“危險廢物”的數量共93小類,主要含有機類污染物、重金屬類污染物、有機類污染物或重金屬污染物的複合物,占整個名錄小類的19.4%。

在危險廢物名錄以外,疑似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泥需要鑒别。鑒别要點是根據生産過程的原輔材料和反應工藝确定含有哪些有毒有害物質,并與《危險廢物鑒别标準》中列舉的有毒有害物質進行對照,選取其交集部分作為有毒有害物質鑒别對象,其浸出量或含量超過标準值即為危險廢物。

2009年2月28日住建部、環保部、科技部聯合發布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是污泥處理處置過程監管的政策依據。所謂的标準、規範是具體技術路線的污染物控制或排放要求。比如,如果污水污泥不屬于危險廢物,我們在貯存過程中要依據《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标準》;如果污水污泥屬于危險廢物,那麼它的貯存要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标準》的要求。另外,在污水污泥處理處置過程中,還有标準和規範,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規範(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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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污水處理污泥資源化産品問題

隻要含有毒有害物質都要用産品的标準來控制,也是有毒有害物質限量控制。這是用廢物制作産品的特殊屬性要求。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制磚用泥質》标準為例,城鎮污水處理廠用污泥制磚不能随便制,雖然是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但要有标準控制,因為它含有重金屬、有機類污染物和病原體,制磚必須符合相應的标準才能制。

對于一般固體廢物,鼓勵資源化利用,但是沒有資源化利用價值的污泥,且難以消除或減少其危害性,要控制其有毒有害物質。

控制的路徑有兩個:

1.高溫熔融處理,目的在于控制其有毒有害物質釋放到環境中;

2.填埋。對市政污水處理廠污泥,依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混合填埋用泥質》标準;對污水污泥屬于危險廢物的,按照《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标準》要求填埋。

哪些危險廢物能夠摘帽?

按照環境保護總局公告(2007年第37号)《危險廢物鑒别标準》通則規定:危險廢物處理後污泥判定規則是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危險廢物處理後的廢物仍屬于危險廢物,有關法規、标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目前危險廢物處理後,法規标準有明确規定的,有以下三類:

1.《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規範》,焚燒産生的爐渣可以送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置,經檢測屬于危險廢物的除外;

2.《鉻渣污染治理技術處理規範》,鉻和鋇浸出濃度小于一定數值可以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或到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填埋場填埋;

3.《關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有關問題的複函》,飛灰經過耦合固化、穩定化,其含水率、二噁英含量和浸出液污染物濃度小于一定數值可以到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

來源|環保365 編輯 | 君君.環評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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