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族婚俗體現了京族人民的倫理觀念和人生價值觀,同時又帶有濃重的時代印記,呈現出傳統婚俗與現代婚姻交織混融、多姿多彩的京族文化風貌。京族的婚姻禮俗相當完備,從擇親選偶、訂婚迎娶,到婚後習俗,都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現在随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一、擇偶
京族實行一夫一妻制。過去,多由父母包辦。也有少數青年男女在勞動中通過對山歌自由戀愛,但必須征得父母同意才能結婚。“踢沙”和“擲木葉”是京族青年男女特有的試探愛情的方式。在平常集體做海,或是在唱哈節這種盛大的傳統節日裡,京族男子若發現自己的意中人,便向那姑娘步步靠近,用腳尖将沙子撩向對方,或折下一段樹枝,将木葉撕成細绺狀,擲到姑娘身上。
如果女方也心中有意,她會按照同樣的方式用腳尖把沙踢回對方,或把木葉撒到對方的身上,以表接受。但是,不論男女戀情有多深,最後還是要征得父母的同意,并通過“藍梅”(京語,“牽情引線”之意,即媒人)出面,按一定的禮儀程序行事方能結合。
通婚範圍以本民族内部為主,但與鄰近的漢、壯民族通婚的也有。一般同姓和五服内不能通婚,嚴禁姑表通婚,若有違反,必将受到“翁村”父老罰款。并要邀請村中父老飲酒說情才算了事。有童養媳和入贅的殘留。有的家庭往往因為缺乏勞動力料理家務,就用錢在本地或外地買回一個年約六、七歲的女孩在家煮飯,作些輕微的家務勞動,待長到十七、八歲的時候,就給兒子結婚。
寡婦可以再嫁,但常常收到歧視,且聘金很重。如果有某個男子想找寡婦為妻,該男子則要給一些錢與寡婦的家翁或叔伯,得到他們的認可方能成親。寡婦不能在前夫家裡出嫁,必須到圩場或樹林中等候迎娶,以免家中發生不幸之事。
二、訂婚
京族人對訂婚十分慎重,其禮儀也相當複雜。其過程是:
①合同生。男女雙方的婚事經父母同意後,便把年庚帶去算命,若命合,男方将女方的年庚存起,否則交媒人退還女方。京族群衆稱這一做法為“合同生”。
②定彩頭。若男方将女方年庚留下的話,便将年庚放在祖公神案上檢驗吉兇,期限有三天七天不等。在此期間,若有家畜傷亡或碗碟破碎,則認為不吉,還将年庚退還女方,若平安無事,則認為吉祥,可以定婚,這叫做“定彩頭”。
③相命好。定彩頭獲吉利後,認為可以成婚,則告知媒人向女家議聘禮,所議的一般是酒、米、豬肉以及身價錢的多少。然後由男方家把聘禮送給女家,這叫做“相命好”。最終确定這門親事。
京族地區民間還流傳着另一種極其簡便而有趣的做法,即“藍梅”傳歌對花屐。男女雙方相互鐘情,并得到父母的認可後,要通過“藍梅”将各自想好的一首情歌,請她代為傳唱給對方,同時還送去一隻繪有花草等彩色圖案的木屐。如果雙方相互遞送的木屐正好合成一對,就認為是有緣分;否則認為是命不合,相聚無緣。傳遞情歌和木屐之後,便由“藍梅”選定佳期,進行“聯親”。
“聯親”的時候,由男方請一對能說會唱的男女,将用糖、糯米、蒌葉、糕餅、茶葉、紅棗、黑棗、槟榔等物疊成喜慶圖案的“禮盤”送到女方家。雙方在接送禮盤的過程中,都以歌代言,直唱到情滿興盡的時候,女方家的歌手才接過“禮盤”。這時,雙方的婚事才算成為定局。“藍梅”傳歌對花屐,很可能是京族在受到漢族婚俗影響之前本民族的古老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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