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駕駛證的準駕駛類型是中型載客汽車(含核載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車),其他準駕駛車型有C1、C2、C3、C4、M駕照允許駕駛的車型。
中型載客汽車被定義為長度小于6米、乘坐人數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車。
C1、C2、C3、C4、M駕照相對應的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檔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機械車。
這裡要注意的一點是,B1駕駛證不可以駕駛B2準駕的車型。
附增駕B1的條件:
已持有(C1)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而且年齡在21-50周歲之間,申請增加(B1)準駕車型的,應在本記分周期(今年)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去年)内沒有滿分(12分)記錄,便即可向戶籍地車管所申請增駕,因為法規規定辦理增加(B1)業務隻能在駕駛人戶籍地車管所進行申請,而不在暫住地進行。
經考試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合格後即能擁有B1準駕車型記錄的駕駛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