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時期科舉制度的發展演變:
唐承隋制,又有很大發展。除隋朝四科之外,又增加明法、明書、明算三科;俊士、秀才科不久被廢,明法、明書、明算科均為錄用專門人才而設,因此唐代貢舉科目主要是進士、明經兩科。
宋朝實行的科舉制度中,設立的考試科目也很多,主要有進士科、制科、詞科等,此外還有明經、三史、明法、童子、武舉以及“三舍法”取士等等。宋代的科舉制度大體上沿襲了唐代的基本體制,但仍然在某些規則和細節上做了一些調整。
唐代以來,科舉制度基本上是一年一科,遇上特殊情況,也有幾年一科。宋初的科舉時間更是混亂,到宋英宗時期,科舉考試被定為 “禮部三歲一貢舉”,每逢辰、未、戌、醜年舉行,之後的元、明、清曆代也沿用此規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