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麻不能與藥物同食,由于天麻的有效成分香莢蘭醇、香莢蘭醛為揮發油,遇高溫易揮發,因此一般不能将天麻與其他藥物一起煎煮,以免損失有效成分,影響療效;天麻不能和雞肉同食,從中醫理論上講,天麻味甘,溫而燥,功能為平肝、息風、止痙,不偏于發散,也不偏于滋補,而雞肉性溫,陰虛火旺者不宜食用,食用則風火更盛。将雞與天麻同食,必将降低天麻的藥效。再者,天麻的有效成分遇高溫易揮發,不宜久煮,與雞同炖,時間較長,必将損失有效成分,起不到治療眩暈、頭痛的應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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