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動遷房房本沒有滿兩年,是需要繳納一定的增值稅,因為目前對于城市房屋所有及土地使用權實行登記發證的相關制度,可以很好的保護房地産權,也保護了購房者的切身利益,如果在繳納增值稅方面出現了糾紛,應該前往公證處進行協商和處理,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國房地産的相關法律法規中,一旦發生糾紛,房産證是房屋所有權的第一證據,合同屬于次要證據,所以在前往房管局進行協商的時候,一定要帶着自身的房本,然後對于增值稅的繳納進行具體的協商,在繳納增值稅的時候,需要拿着受理單到交稅中心繳納相關的增值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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