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建交時間是1964年1月27日。1964年1月27日,中、法兩國政府發表聯合公報決定建立外交關系。聯合公報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一緻決定建立外交關系。兩國政府為此商定在三個月内任命大使。”中、法兩國政府發表聯合公報決定建立外交關系。中法建交标志着中國加強同西歐國家關系的一個重大突破。
1963年10月,戴高樂将軍授權法國前總理富爾攜帶他的親筆信前來中國,代表他同中國領導人商談兩國關系問題。中國政府在堅持反對“兩個中國”的原則立場的同時,對建交的具體步驟采取靈活态度,在中法雙方就法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達成默契的情況下,同意法國提出的中法先宣布建交從而導緻法國同台灣斷交的方案。根據雙方事先的協議,中國外交部發言人于1月27日奉命就中法建交發表聲明,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談判并且達成兩國建交協議的。“中法建交标志着中國加強同西歐國家關系的一個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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