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統一格式。一般購房合同都是由開發商提供的,那麼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可以查看一下開發商提供的購房合同是否是統一的格式,一定要采用房地産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标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不要随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雖然有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
2、房産證辦理時間。一般合同中都會表明房屋交接時間,但是對于房産證的辦理時間卻不明确,如果開發商資質不全,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就會影響到購房者産權的辦理,所以購房者在補充協議裡應該要求開發商保證在規定的期限内履行自身義務,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緻房屋産權證無法辦理,應該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責任。
3、違約責任。購房合同中應該明确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應該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别漏了違約責任的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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