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公共管理領域。
職能:
1、計劃:包括制定計劃、下達指示、作出決議、進行安排等;
2、組織:把已經确定的計劃和決策付諸實施。組織活動還包括對機構的設置、調整和有效運用,對人員的選拔調配、培訓和考核;
3、協調:通過政策、法令和各種具體措施,不斷改善和調整組織之間、人員之間、活動之間的各種關系。使各項工作分工明确、配合密切、步調一緻,以共同實現預定目标;
4、控制:即監督、檢查的職能。可以通過統計資料和實時信息的分析,如人事、組織、财務等情況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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