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分割制度會怎麼樣?房産分割的6種特殊情況1. 小産權房分割,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房産分割制度會怎麼樣?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房産分割的6種特殊情況
1. 小産權房分割
對于已被有權機關認定為違法建築的小産權房,不予處理;但違法建築已經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對其所有權歸屬作出處理。
對于雖未經行政準建,但長期存在且未受行政處罰的房屋,可以對其使用作出處理。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向當事人釋明變更相關訴訟請求。在處理相關房屋的使用歸屬時,能分割的進行分割,不能分割的可采用協商、競價、詢價等方式進行,取得使用權的一方應向對方給予适當補償。
在小産權房分割案件中,應在判決論理部分中明确,對該小産權房的處理不代表對其合法性的認定,不能以此對抗行政處罰、不能作為産權歸屬證明或拆遷依據等。
2. 公房承租權的分割
離婚案件中涉及公房承租權處理時,屬于直管公房的,可在判決中明确承租權以及承租關系的變更。
屬于自管公房的,夫妻隻有一方在産權單位工作,一般應把承租權确定在在該産權單位工作的人名下,另一方獲得補償;但經産權單位同意的,可以确定由另一方承租或共同承租。
3. 經濟适用房、兩限房的分割
限售期内的經濟适用房、兩限房在離婚訴訟中可以酌情進行分割。
經濟适用房、兩限房由一方在婚前申請,以個人财産支付房屋價款,婚後取得房産證的,應認定為一方個人财産;婚後以夫妻雙方名義申請,以夫妻共同财産支付房屋價款,離婚後取得房産證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财産。
4. 标準價購買公房的分割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财産出資以标準價購買公有住房而獲得的“部分産權”,該“部分産權”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财産,可以在綜合考慮房産來源、工齡折算等因素,并征求原産權單位意見确定産權單位權利比例後,予以公平分割。
5. 約定服務條件房産的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後通過與用人單位約定服務條件取得的房産為夫妻共同财産,但離婚時服務條件尚未實現的一般應判歸約定服務條件的一方。
6. 優惠購房權性質與折算
農村拆遷補償中按所涉人口數取得的優惠購房權,即優惠購房指标,系基于特定身份獲得的優惠安置利益,但并非優惠取得的物權本身。
離婚時優惠購房權價值折算可考慮優惠取得的房産性質、能否上市交易、能否取得産權證等因素,在不高于市場價格與優惠價格的差價範圍之内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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