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兜底補助款項是指财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出台和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财稅支持措施,其中包括:對确診患者個人負擔費用實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補助60%;對疑似患者,由就醫地制定财政補助政策,中央财政視情給予适當補助。
财政補助是指事業單位直接從财政部門取得的和通過主管部門從财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包括正常經費和專項資金。在我國傳統的預算體制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下,該資金也稱為經費,收到的該筆資金稱為撥入經費。
過去我國财政補助收入的領撥方式分為兩種方式,即劃撥資金和限額撥款。劃撥資金方式也稱實撥資金方式,其特點是,上級單位按預算用款單位撥給資金,用款單位收到所撥資金後即可使用。限額撥款方式的特點是,用款單位可在撥給的經費限額内支用款項,但在預算資金仍保留在财政金庫中,月末根據限額支出數才從财政金庫中撥出。由于限額撥款方式下,各單位的用款平時由銀行墊付,月末根據限額支出數統一結算,如果财政存款不足,有可能占用信貸資金,目前我國已取消這種撥款方式。财政補助收入的領撥一律采用劃撥資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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