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是在你的保險限額内,賠償你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是保險公司代你出錢,保險公司作為利害關系方肯定是希望你自己承擔更多賠償以減少自己的損失。而法院判決作為一個公正的第三方,是對你賠償責任的最終确定。就該案而言,法院不關心責任人怎麼出錢,法院隻關心該得到錢的人要得到,否則可以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意外導緻人身傷亡、财産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職責強制保險職責限額範圍内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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