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頭車道不能直行,如果直行屬于違章。《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号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在劃有調頭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内的機動車先行;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法條: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标志、标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
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标志、标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條 機動車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後情況,确認安全後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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