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婚前财産協議應注意以下事項:
1、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
2、明确婚前财産的範圍。一般包括男女雙方婚前的存款,房産,車子,其他貴重物品等。婚前财産協議的約定不能過細,建議僅對重要财産作出約定即可。
3、明确婚前财産婚後共享的比例。在婚後可以與愛人共享的财産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應該清楚。若隻是表述為“婚前某項财産婚後共有”,法律上的理解應是每人一半。
4、财産描述要明确。
5、設定清楚婚前财産生效的條件、時間。協議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約定的話,一般是結婚登記後生效。很多情況下,當事人為了增加婚前财産協議的公示力會增加經公證機關公證或律師見證後生效的限制。
6、男女雙方必須簽字并且注明時間。
7、婚前财産協議可以在結婚前簽訂也可以在結婚後簽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9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财産以及婚前财産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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