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網簽是可以撤銷的。首先,可以經過當事人協商進行解除合同,撤銷網簽。其次,如果出現了合同約定的解除事由,不可抗力導緻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一方遲延履行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可以解除合同,撤銷網簽。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緻,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緻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随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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