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在退訴訟費的時候,需要攜帶法院開具的财政票據,并證明自己身份的合法證件即可。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将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
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還有關當事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