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具備下列内容: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權利。
2、住宅室内裝飾裝修的房屋間數、建築面積,裝飾裝修的項目、方式、規格、質量要求以及質量驗收方式。
3、開工、竣工時間。
4、報酬依據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5、違約責任及解決途徑。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2條,合同的内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争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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