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簽證是指由中國去往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所需要辦理的手續。簽證是一國政府機關依照本國法律規定為申請入出或通過本國的外國人頒發的一種許可證明。坦桑尼亞的簽證主要有商務簽證、探親簽證、訪友簽證、旅遊簽證、返簽簽證五大類。
持外交或公務護照前往坦桑尼亞的中國公民無需辦理簽證,持公務普通或普通護照公民須提前辦妥簽證,持有效期6個月以上護照或旅行證件也可在尼雷爾國際機場等20個口岸辦理落地簽證。
申請流程:
1、簽證申請人确定赴坦目的和行程計劃;
2、登陸坦駐華使館官方網站或向使館咨詢有關簽證信息,下載簽證申請表和相關資料清單;
3、準備簽證申請所需資料;
4、簽證申請人前往坦駐華使館繳納簽證申請費和辦理簽證手續;
5、等候簽證審核或依使館要求補充材料。
注意:領取簽證後,應及時仔細核對簽證上的各項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及停留天數是否與所申請的相符,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拼寫是否正确,如發現任何錯誤,應及時與大使館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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