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交通事故的辯護方式如下:
1、首先你可以對于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提出異議,可以要求降低你所承擔的責任。
2、可以要求在保險公司承保的範圍内先賠償受害者的損失,不足之處再有你來賠償。
3、如果事先有給付的4200元,在你應賠償中予以扣除。
4、對于受害者要求的賠償項目不合理部分提出異議,包括不合理醫療費的部分。
5、對于自己的損失并且應當由受害者賠償也可以提出,作為調解協商的籌碼。
【法律依據】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規定,“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承擔,但當事人自行鑒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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