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所謂“天”,主要是指有情衆生因各自所行之善業而感得的殊勝果報,為六道輪回中的一種,稱為天道,或天趣,而不是人們通常理解的自然界的天。佛教認為,天是有情衆生輪回轉生的六道中最妙、最善,也是最快樂的趣處,隻有修習“十善業道”者才能輪回投生於天界。依《大毗婆沙論》說,天為光明照耀之意,因生于天趣中諸衆生身有光明照耀,自然光亮,故名為天。又說天是顯的意思,以萬物之中,唯以天高顯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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