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2日)
按照國務院、江蘇省統一部署,在鹽城市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指導下,我區從2018年9月起開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為統一時點的第三次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三調”曆時3年,如期形成全區40萬個圖斑的“三調”成果和彙總數據,全面查清了全區國土利用狀況和資源家底。
根據有關要求,現将經鹽城市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定後的全市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127062.55公頃(1905938.25畝)。其中,水田54328.69公頃(814930.35畝),占42.76%;水澆地70670.57公頃(1060058.55畝),占55.62%;旱地2063.29公頃(30949.35畝),占1.62%。
(二)園地2366.07公頃(35491.05畝)。其中,果園1189.75公頃(17846.25畝),占50.28%;其他園地1176.32公頃(17644.80畝),占49.72%。
(三)林地9025.18公頃(135377.70畝)。其中,喬木林地1316.47(19747.05畝),占14.59%;竹林地47.55公頃(713.25畝),占0.52%;其他林地7661.16公頃(114917.40畝),占84.89%。
(四)草地3667.72公頃(55015.80畝)。其中,其他草地3667.72公頃(55015.80畝),占100.00%。
(五)濕地80011.06公頃(1200165.90畝)。濕地是“三調”新增地類。其中,沿海灘塗79019.46公頃(1185291.90畝),占98.76%;内陸灘塗991.60公頃(14874.00畝),占1.24%。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26939.81公頃(404097.15畝)。其中,城市用地2732.22公頃(40983.30畝),占10.14%;建制鎮用地6378.43公頃(95676.45畝),占23.68%;村莊用地17147.35公頃(257210.25畝),占63.65%;采礦用地131.18公頃(1967.70畝),占0.49%;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550.63公頃(8259.45畝),占2.04%。
(七)交通運輸用地8054.28公頃(120814.20畝)。其中,鐵路用地221.26公頃(3318.90畝),占2.75%;公路用地3186.79公頃(47801.85畝),占39.57%;農村道路4594.70公頃(68920.50畝),占57.05%;港口碼頭用地51.53公頃(772.95畝),占0.64%。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87025.69公頃(1305385.35畝)。其中,河流水面17712.62公頃(265689.30畝),占20.35%;水庫水面10.36公頃(155.40畝),占0.02%;坑塘水面36331.75公頃(544976.25畝),占41.75%;溝渠25521.31公頃(382819.65畝),占29.33%;水工建築用地7449.65公頃(111744.75畝),占8.56%。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一項重要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要以“三調”成果應用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自然資源管理工作。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規範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确保完成上級下達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标任務。要因地制宜,加強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優化生産、生活、生态空間格局,深入推進生态文明建設,助推鄉村全面振興。要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盤活城鄉存量建設用地,推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提升土地開發利用質量和效益,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各鎮(區、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把“三調”成果作為相關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據,切實發揮調查成果的重要支撐作用。深入推動調查成果在職能部門間的共享應用,持續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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