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教師資格證筆試考試科目:
1、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2科;
2、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科;
3、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
4、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測試,暫由各省、區、市自行命題和組織實施。
面試考試科目:
1、幼兒園面試不分科目;
2、小學面試分8個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社會、科學、音樂、體育、美術;
3、 中學面試科目與筆試報考科目三相一緻,共13個學科,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曆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 面試考試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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