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的定義,從職業與戶籍兩種角度,有兩種不同的定義。
1、從職業的角度定義,凡是從事農業生産的人員就是農民,不從事農業生産的人員就不是農民,是否從事農業生産活動是這一定義的核心;
2、從戶籍标準的角度定義。凡是具有城鎮戶口的居民,無論從事任何職業,即城市居民,而具有農村戶口的居民,無論從事任何職業,即農民,這一定義是建立于由1958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以後,我國形成了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二元結構”的戶籍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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