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長升團長在和平時期最少要三年時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第十七條規定:擔任排、連、營、團、師(旅)、軍級主官職務的軍官,平時任職的最低年限分别為三年。
2、連長一般是正連級上尉軍銜,正連級是職務,上尉是軍銜,職務三年一晉升,軍銜四年一晉升,正常情況下從正連級晉升到正團級需要12年。
3、正團轉業享受副縣待遇(就是領副縣級别的工資)。能到單位當個副職例如科長;副局長就需要相當的關系;及财力。縣長就不要想了建國以來從沒有過的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