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纏足開始于北宋後期,興起于南宋。
2、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裝飾陋習。其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袋,将婦女的足踝緊緊縛住,從而使肌骨變态,腳形纖小屈曲,以符合當時的審美觀。
3、在封建時代,絕大多數婦女大約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帶解開;也有的終身纏裹,直到老死之日。
4、纏足在宋朝時就非常普遍了。明朝時,它更成為了坊間女子的時髦。清朝入關後曾禁止過漢人女子纏足,遭到了漢人的反對。康熙七年,一道開禁令使得一些滿人女子竟也纏起了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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