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官府經營的絲織染業,督管此業的職官亦稱織造。明清于江甯、蘇州、杭州各地設專局供應宮中織品的皇商,織造各項衣料及制帛诰敕彩缯之類,以供皇帝及宮廷祭祀頒賞之用。
明于三處各置提督織造太監一人,清改任内務府人員稱織造。江甯織造、蘇州織造、杭州織造是明清兩朝為宮廷供應織品的皇商。也是紡織技術的專業術語,指将經、緯紗線在織機上相互交織成織物的工藝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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