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生:早在戰國時代,租佃方式就已經出現。發展:漢代“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的現象已比較普遍。普及:自宋代開始,租佃關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經營成為僅次于自耕農形式的重要經營方式。深化:明清時期,租佃關系進一步普及、深化,發展至全國。成為農村經濟中的主要形式。
産生原因
1、大地主大量增加:公卿貴族占有“公田“,并将其轉化為私有土地;受賞賜獲得大量土地而成為地主;一些人通過土地買賣獲得土地而成為地主。
2、剩餘人口大量增加:生産力進一步發展,人口增加;封建戰争頻繁導緻了人口的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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