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甯織造、姑蘇織造與杭州織造并稱“江南三織造”。
明朝在南京﹑姑蘇和杭州就有織造局,久經停廢。清順治二年規複江甯織造局,杭州局和姑蘇局均于順治四年重修。八年建立了“買絲招匠”制的運營體系體例,并成為清朝江南三織造局的定制。江南三局重修之初,關于督理織務的織造官員,曾一度襲用明制,差遣織造太監視管。順治三年改以工部侍郎一員總理織務,遴選外務府郎官辦理江甯﹑姑蘇﹑杭州三處織造局,名曰織造,實為天子的親信和線人。三織造局重修時,并非常常保持消費。康熙七年當前織造始逐漸走上一般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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