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償的志願捐獻遺體者,要與紅十字會聯系,并填寫申請,辦理登記,登記後後到附近公證處辦理公證;
2、根據有關規定,捐獻人可到登記機構填寫遺體捐獻登記表,領取遺體捐獻卡。捐獻人死亡後,遺體捐獻執行人應當及時通知原登記機構,并持捐獻人的死亡證明和遺體捐獻登記表、遺體捐獻卡等資料,與原登記機構簽訂捐獻遺體交接協議書,原登記機構向遺體捐獻執行人頒發遺體捐獻紀念證書;
3、生前未辦理志願捐獻遺體申請登記手續者,但本人臨終前或死後其直系親屬要求志願捐獻遺體,要取得死者工作單位或公證處證明後,才能到登記接受站辦理接受捐獻遺體的手續,志願捐獻者可以變更或撤銷登記。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