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于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