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結婚買房已成了标配。但是婚後貸款買的房子歸誰,還要視實際情況來定。在婚姻期間,即使是一方出資購買,如夫妻雙方沒做出明确約定,屬于夫妻共同财産。如房子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但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那夫妻按該房子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如由一方父母全款購買,且指定贈與個人,屬個人财産。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财産:(一)一方的婚前财産;(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确定隻歸夫或妻一方的财産;(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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