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官是我從小的夢想。
為了實現這個夢想,我高考填報大學志願時,非法律院校不去。為了實現這個夢想,在大學畢業分配時,我放棄了留校和到中央部委機關工作的機會。總算天遂人願,我被分配到了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并從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當上了庭長,副院長,成為了一名高級法官。去年6月,令我沒有想到的是,組織上根據工作需要,将在法院已經工作了20個年頭、本來隻想做一個終身職業法官的我,調到某市人民檢察院擔任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并兼任反貪局長。盡管是依依不舍,但我還是不得不告别法官生涯,開始了一名反貪檢察官的新旅程。
在法院,我曾經審理過無數的刑事、民、商事案件,也博得了領導和同事們的好評。說句不謙虛的話,我已經以資深法官的心态自居了,感覺_T-作駕輕就熟,得心應手。但突然成了一名反貪檢察官,我則有了一種新兵的感覺。為了做好新工作,我努力實踐,認真探索着做法官和做檢察官的不同。
時間過得真快,轉瞬就是一年。回想這一年來的工作,我感到法官和檢察官,雖說都是法律人,有着共同的法律信仰和追求,但在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上還真的有着很大的不同。
——不告不理是法院工作的一個基本特點。其工作的範圍受到當事人訴訟請求的約束。沒有原告的訴訟就沒有審判的開始。法院對案件的審理也受到當事人訴訟請求的約束。從這個意義上說,法院的工作通常是被動的。我在過去的審判中,盡管有時也會為一些權益被侵害的當事人感到不平,但由于他們的不願意起訴,我總是無能為力。而當了檢察官後感覺則不同。發現犯罪,追訴犯罪,是檢察官的基本職責。一年來的實踐使我發現,檢察工作經常表現為主動出擊,隻要有犯罪的發生,隻要發現了犯罪的線索,檢察官就要履行追訴的責任,去揭露犯罪、證實犯罪、追究犯罪,不管有沒有控告人,不管有沒有嫌疑的對象,更不受控告人控告内容的約束。
——擔任法官審理刑事案件時。我的法律思維方式是以無罪推定為基礎的。在審查判斷證據和訊問被告人時,我心裡首先認為被告人是無罪的。但自從成為了反貪檢察官後,我感到原來的思維方式不能适應新的工作。我告誡自己雖然頭腦裡不能丢棄無罪推定的司法理念,但.在具體的職務犯罪偵查中,要大膽地進行偵查假設。我們不僅常常要假定犯罪嫌疑人實施了犯罪,還要假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具體過程和情節。這種思維方式對我們偵破犯罪常常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時候我會問我自己,這是不是在搞有罪推定?為了處理好二者的關系,我唯有在工作中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不主觀臆斷,不帶偏見辦案。
——法官的職業非常強調個體的獨立,至少要求法官在履行自己的職責過程中有自己的獨立思想,不受到任何人。包括他的上級領導和同事的影響和約束。記得我在我的法官生涯中,多次在會上給同事們灌輸過雖然現階段我國還沒有法官獨立的法律原則,但法官一定要思想獨立。我自己也是這麼做的。别人的指手畫腳和品頭論足都不能影響我對案件的判斷。但成了反貪檢察官後發現,檢察官履行職責時更多強調的是集體的智慧和個人的專斷。在确定偵查方向時,我要盡可能地集思廣益,認真聽取大家的意見。同時,作為主管偵查工作的檢察長、反貪局長,又必須在關鍵時候進行決斷,甚至是專斷。實踐證明,偵破一個案件,離不開集體的智慧,離不開全體檢察官們的團結協作,更離不開領導的正确指揮和決策。如果說法官強調相互之間是一種平行和獨立,那麼檢察官則具有更多的行政色彩,對普通的檢察官而言,在很多的時候是需要命令與服從的。
——當法官時。我一直牢記自己要保持中立的地位。法官不允許偏袒任何一方,要時刻格守公正裁判者的本份。但作為一個檢察官,我想得更多的則是自己代表着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代表着為受害人伸張正義。我甚至有時感到自己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對立面。盡管從法律的原則來說,我們反貪偵查破案時,不僅要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和罪重的證據,還要收集犯罪嫌疑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但坦率地說,我的頭腦裡有時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偏重前者。在與當事人的接觸上,也體現了兩種職業的不同。作為一個法官,為了保持中立,通常要求在庭外不能和當事人接觸。随着審判方式的日益規範,現在法官們一般也不再庭外調查取證了,和當事人之間實際上就形成了一道隔離帶。但檢察官則不必要這樣。為了揭露犯罪、證實犯罪,我們不僅要接觸犯罪嫌疑人,而且還要接觸與案件有關聯的很多人。隻要在偵查期間,可能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對任何人進行調查和取證。
——作為一個法官,我深知要維護自己良好的社會形象,保證審判的公正和公信,要盡可能少地進行社會交往。我始終認為法官是需要保持一定孤獨的。要與社會公衆保持一定的距離。我一直贊同有人比喻說的法官應當是玻璃罩裡的人,讓人們看得見摸不着。在我的法官生涯中,八小時外很少參加社交活動,因此也博得了法官家屬們對我“模範丈夫”的美譽。但成了反貪檢察官後發現,不喜歡社交的生活習慣與檢察官的職業有時會有沖突。适度參加社會交往有時可以幫助我獲取很多有價值的犯罪線索,可以幫助我們更快地找到需要找到的人,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的發現犯罪、證實犯罪。在我的印象中,這一年來我們偵破的好幾起重大職務犯罪案件都是我或者我的同事在與朋友的交往時無意獲取線索的。
——法官的職業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強調作出決定時的親曆性。不管你的地位多顯赫,也不管你的資曆有多深,不管你的水平有多高,未經自己親自開庭聆訊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和辯論,就不應當對案件作出判斷。而作為一個檢察官則不同,特别是作為一個高級檢察官,盡管自己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沒有親自聆訊,但仍然常常必須作出決斷。盡管這個決定的形成僅僅是聽取了下級檢察官的彙報。
——實現領導的方式上我也感受到了二者的不同。作為一個中級法院主管民、商事審判的副院長,我經常将自己的精力用在親自開庭為其他法官起示範作用上。盡管我也經常審簽法律文書,但對案件的把關更多隻是在法律的适用上。我知道,我不應當去幹預法官對案件作出獨立的判斷,我也不應該去幹擾法官正常的審判,即便我有不同的意見,我也隻是強調意見的指導性,決不是一種命令。但自從成了主管反貪工作的副檢察長後,我感覺就不能沿用過去的領導方法了。我變得經常會批評那些沒有及時完成交辦任務的下級檢察官,有時甚至會粗暴地要求有不同意見的下級檢察官不折不扣地按照我的決定去執行。有時候甚至會個人把整個辦案科組的意見予以否決。我有時會有這麼一種感覺,擔任一個主管民、商事審判的高級法官比擔任一個主管反貧工作的高級檢察官工作更加輕松些,責任也更加小一些。
——在法院工作時,我感到我的工作和生活很有規律。就審判工作本身而言,很少有需要加班的情形,我的工作方式也經常是按部就班式的。但成為反貪檢察官後我再也無法享受這種規律了。我經常要在案件突破的關鍵時期,在偵查的重要時刻,和辦案一線的同事同甘共苦,現場指揮和決策。深更半夜回家已成了經常的事。我小孩多次說我自從到檢察院工作後對他的關心更少了。面對小孩,我有時感到歉疚。說實話,自從成為一名反貪檢察官後,教育小孩的擔子就完全落到了妻子身上。我的其他同事又何嘗不是如此?他們中有的甚至因為不理解導緻家庭破裂。
——工作有壓力這無論對法官還是檢察官而言都是客觀存在的。但我經常會感受到二者壓力的不同。在法院,我更多擔心的是案子判得不公正,損害了當事人的權益,感到良心上不安。我的法官生涯裡。盡管也遭遇過當事人因為對判決不滿漫罵甚至威脅.但我并不會有害怕的感覺,因為我知道這種不滿隻是一時一事的不滿,隻是個體的不滿,當事人和我之間并不會有你死我活的沖突,所以我經常能以最大的寬容來對待他們。但從事反貪工作後,盡管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遭遇過任何人威脅和漫罵,但查案過程中觸及的一些人和事,有時候會有不寒而栗的感覺。犯罪嫌疑人和其家屬們對檢察官們不滿的眼神,我也經常感覺到和過去法官生涯中當事人不滿的眼神的不同。我深知,在很多人的眼裡,貪污賄賂犯罪不像普通刑事犯罪那樣被人痛恨。也深知,在很多的犯罪嫌疑人看來,自己被查辦不是因為自己犯下了罪行咎由自取,而是認為檢察官們存心要和他們過不去。他們往往還為社會上其他的貪污賄賂犯罪分子逍遙法外感到心裡不平衡。這些都使我感到了壓力,有時候甚至有些後怕。我知道,查辦一個案件,要得罪很多的人,這些人往往還不是一般的人,在他們的背後,甚至有着一個利益集團。我雖然反複告誡自己一定要出于公心、出于良知,不帶任何私欲來從事反貪工作,也一直在努力這麼做,但很多的朋友和親人還是有時候會提醒我注意安全。
一年來的工作有時也讓我帶着一種遺憾,那就是一些我過去熟悉的法律知識很少派上用場,特别是有關民商法方面的内容。為此每當有過去的同事和律師來和我探讨民商事法律問題時,總是顯得異常的興奮。在我看來,盡管法官和檢察官的職業都需要從業者具有較高的法律素養和良好的法律意識。但法官要求的程度還是要更高一些,因為法官涉足的法律領域畢竟比檢察官還是要更廣一些。
說句實話,我到現在還說不清自己是不是喜歡上了反貪檢察官這個職業,我甚至感覺自己的潛意識裡還希望着有一天能夠重返法官的工作崗位。但我既然現在從事的是檢察官的工作,我就一定要努力做好。回首這一年,無論是查辦案件的數量還是質量,無論是辦案的法律效果還是社會效果,都還算是稱職。在去年底省院組織的考評中,我院反貪工作名列全省第三。在最近進行的上半年反貪工作考評中,我院又名列全省第一。
曾經有過有不少的朋友看見我們檢察機關加大了辦案力度,特别是明顯加大了查辦縣處級領導幹部職務犯罪的力度後對我說,不要抓那麼多人,何必那麼認真。我想,不抓那麼多人,正是我所希望的,但我沒有權力有案不查啊。要我工作不認真,那我可能無法做到。對待工作,我總希望能盡善盡美。我的性格是,不管從事什麼樣的工作,也不管是不是内心喜歡這項工作,都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把它做好。作為一個檢察官,同樣是如此。
來源:凱迪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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