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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傑的官職等同于現在什麼職務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17 18:20:06

狄仁傑,武周朝名臣,官拜内史(《新唐書.百官二》載“光宅元年,改中書省曰鳳閣,中書令曰内史”),形同宰相(《新唐書.百官一》載“由是仆射為尚書省長官,與侍中、中書令号為宰相”),位列正三品。在這裡很多人都不明白,宰相之職的“内史”為何隻是三品官?按理說位列百官之首的宰相,它的品級理應是一品,如秦漢的宰相之職“丞相”,它就是位列三公之首,授金印紫绶,秩萬石的官職。可是為什麼到了武周朝,“内史”卻隻是正三品?

狄仁傑的官職等同于現在什麼職務(狄仁傑擔任的内史)1

狄仁傑劇照

首先我們在解釋這個問題之前,我們要明白一點,在元明清之前,官員的品級是很“值錢”的。自元開始,品級才開始被濫封,而這之中尤以離我們最近的清朝最為“突出”。在清朝,不但三殿三閣這等宰相之職,位列正一品,就連領侍衛内大臣(掌皇帝的近身警衛)、掌衛事大臣(掌帝後車駕儀仗)這等官職也都是正一品。同時在乾隆十六年,乾隆還特意設了一個前無古人的品級,那就是“超品”,主要是用于宗室爵和異姓功臣爵的品級,宗室爵的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為超品,異姓功臣爵則是公、侯、伯為超品。從中可以看出,清朝的品級相對于隋唐來說真的是“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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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制

其實在元之前,一品、二品幾乎不會出現常設的有實權的職事官。如隋朝唯一常設的有實權的職事官就是“尚書左右仆射”,位列從二品,唐初唯一常設的有實權的職事官也就是尚書左右仆射,位列從二品,而其餘的皆為有名無實的職事官,也就是虛銜。而之所以隋唐要将一品、二品的大部分官職設為虛銜,其主要目的就是用降低品級的形式來達到削弱相權的問題,以此來維護皇權。同時還有一部分原因就是避免出現封無可封的尴尬局面,隻有将一品、二品的大部分官職設為榮譽性的官職,這樣才能在文武百官立下大功的時候,有品級可升。

狄仁傑的官職等同于現在什麼職務(狄仁傑擔任的内史)3

武周三省六部

那麼到了武周朝亦是如此,武周官制延續唐制,基本沒有啥變化,就是名稱有了些許變化,如尚書左、右仆射改名為文昌左、右相,中書令改名為内史,門下侍郎改名為納言,吏部尚書改名為天官尚書,戶部尚書改名為地官尚書等。所以到了武周朝,不管是正一品的太師、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還是從一品的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亦是從二品的文昌左右相、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十六衛上将軍、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大都督、大都護等,他們都是虛銜。這些官職或不常置,或為加官,或遙領,總之就是沒有實權的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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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周中央機構

太師、太傅、太保這些三師三公的官職,不用多說,自建立那刻起,基本上就是用于官員的加銜,無實際職權。再是十六衛上将軍、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大都督、大都護等這些官職幾乎都為親王遙領,就是所謂“有名頭卻不幹事”的官職,如京兆府雖然名義上的最高長官是京兆府牧,但實際上主持政務的卻是京兆府尹,再如安西大都護府名義上的最高長官是安西大都護,但實際上主持軍政事務的卻是安西大都護府的長史。

所以說實際上在武周,“内史”位居正三品,已經差不多是有實權的職事官所能擁有的最高品級了。且最為重要的是,“内史”的權力真的是太大了,一個執掌全國最高政務機構的官員,如果再讓它升到正一品的品級,豈不是讓擔任這個官職的人同時擁有權傾朝野的權力,及地位了嗎?而這個絕對是任何一個皇帝都不想看到的事情。也就是如此,在種種的原因下“内史”這麼一個宰相之職,也就隻能屈居于正三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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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官職表

當然内史品級雖隻有正三品,但權力卻是非常大。内史是中書省(鳳閣)的最高長官。中書省是武周朝最高的政府機構之一,是掌管機要、發布皇帝诏書、中央政令的最高機構,同時負責制定政策,草拟诏敕。《新唐書.百官志二》載内史“掌佐天子執大政,而總判省事。”就是負責協助皇帝處理國家大事,然後總領中書省事的最高長官。同時内史還擁有“駁回”之權,在當時對于各部門呈上的重要奏章,先需由尚書省交由門下省審議,門下省同意後,才能交由中書省呈交皇帝批閱,如果這個時候内史認為這個奏章有不妥之處,則可駁回讓其修改。

内史還擁有參加“政事堂”這個朝廷最高決策機構的權力,在當時凡全國軍政機要及五品以上官員的任免升降,都要在政事堂議決。也就是說,在當時内史擁有決策全國軍政機要及五品以上官員的權力,如果沒有他的同意,很多政策就無法推行與全國,且五品以上的官員升降也都無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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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省

此外,内史還擁有以下幾點權力:

其一、“皆宣署申覆,然後行焉”,在當時凡是以下這七類诏書的發布都需要經内史的申請審核,才可頒布天下。

這七類诏書分别是:

1.“一曰冊書,立皇後、皇太子,封諸王,臨軒冊命則用之”,即冊立皇後、皇太子,冊封王爵,及提拔與晉升、懲戒百官的诏令。

2.“二曰制書,大賞罰、赦宥慮囚、大除授則用之”,即頒布國家重大政策,如大規模的獎賞和懲罰、寬恕或赦免囚犯、大規模拜官授職的诏令。

3.“三曰慰勞制書,褒勉贊勞則用之”,用于百官褒獎嘉勉的诏令。

4.“四曰發敕,廢置州縣、增減官吏、發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則用之”,即廢置州縣、增減官吏、發兵、除免官爵,及授六品以上官員的诏令。

5.“五曰敕旨,百官奏請施行則用之”,即百官奏請朝廷施行的政務,皇帝批答的诏令。

6.“六曰論事敕書,戒約臣下則用之”,即告誡文武百官的诏令。

7.“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于舊則用之”,即由門下省、政事堂草拟文書經中書舍人進奏畫敕字,然後政事堂出牒公布于外的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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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诏書

其二、“大祭祀,則相禮”,就是在國家舉辦祭祀典禮的時候,如祭祀天地、祭祀始祖等,由内史在旁宣讀行禮項目,然後皇帝與文武百官則依據内史的宣讀來進行祭祀行動。

其三、“親征纂嚴,則戒饬百官”,在皇帝禦駕親征時,内史擁有監督百官之權。同時,一旦百官犯錯,内史則有告誡百官的權力。

其四、“臨軒冊命,則讀冊”,當皇帝在大殿冊立皇後、皇太子,及冊封王爵時,由内史負責在百官前宣讀冊封诏令。

狄仁傑的官職等同于現在什麼職務(狄仁傑擔任的内史)8

現代仿古代的太子冊封典禮

其五、“若命于朝,則宣授而已”,在以皇帝制書的形式委任官職時,則由内史負責宣布和授予官員任命的職務。

其六、“冊太子,則授玺绶”。冊封太子後,由内史負責授予象征太子身份的印玺。

其七、“凡制诏,文章獻納,以授記事之官”。凡皇帝要下達命令,百官要提出供皇帝采納的建議,則由内史負責授予直陳其事谘請裁答的官場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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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内史的主要職責。從中可以看出内史的權力非常大,他不但掌控着國家诏書的頒布權與拟定權,同時還享有曾經作為百官之首的丞相享有的多種權力,比如祭祀典禮時負責引導皇帝、文武百官進行祭祀,冊封太子時負責授予印玺,及擁有升降五品以上官員的議決權等。

可以說此時内史雖品級隻有正三品,但是在權力上,他俨然已是百官之首,可謂是權勢滔天。

狄仁傑的官職等同于現在什麼職務(狄仁傑擔任的内史)10

武周三省六部

但也正是因為内史的權力實在太大,所以到了唐朝後期,唐皇就以“内史(中書令)位高權重”的借口,将其變為虛銜。此後中書省多由中書侍郎同平章事來領導,而中書令一職則多用在藩鎮武将加銜上,僅代表榮譽,而不再是實職。

參考文獻:

《新唐書·百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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