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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返鄉各地防疫要求一覽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2-05 22:09:33

春運來了

過年回家需要做核酸檢測嗎?

具體有哪些防控要求?

廣東省内返鄉

各地防疫要求最全最新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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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1.對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實施“集中隔離14天”(時間從離開所在地級市、盟、州、直轄市的區開始計算,下同),在第1、4、7、10、14天開展核酸檢測。

2.對有中風險地區(或經評估需參照中風險地區管理的)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實施“居家隔離14天”,在第1、4、7、10、14天開展核酸檢測。

3.對有高風險地區(或經評估需參照高風險地區管理的)所在地級市(盟、州、直轄市的區)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實施 “居家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在第1、3、7、14開展核酸檢測。

4.對有本土陽性個案地級市(盟、州、直轄市的區)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實施 “三天兩檢”(間隔24小時)和14天居家健康監測,在第7天、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檢測。

5.對國内有本土疫情發生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來(返)穗人員,抵穗後在機場、火車站或24小時内盡早就近做一次核酸檢測,并自我健康監測14天。

6.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外來(返)穗人員抵穗後應48小時内主動做一次核酸檢測。

7.對2021年12月25日以來有天津市津南區鹹水沽鎮和辛莊鎮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賦紅碼并落實“集中隔離14天”(時間從離開天津市開始計算),在第1、2、3、4、5、7、10 、14 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檢測;有天津市津南區和南開區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賦黃碼并落實“居家隔離14天”,在第1、2、3、4、5、7、10 、14 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檢測;有天津市其他地區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賦黃碼并落實“7天居家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在第1、3、7、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檢測。

深圳市出行防疫政策

春節返鄉各地防疫要求一覽(廣東省内各地防疫要求最新彙總)1

珠海市出行防疫政策

離開當地政策:

交通運輸場站進站前查驗“健康碼”,并須正确佩戴好口罩和接受體溫檢測。

進入當地政策:

(一)境内中高風險地區來珠返珠人員

1.對高風險地區來返珠人員開展14天集中隔離(自離開高風險地區起算)。

2.對中風險地區來返珠人員開展14天居家隔離(自離開中風險地區起算)。

3.對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來返珠人員開展四個一(發放一份健康告知書、開展一次健康咨詢、掃一次健康碼、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4.對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來返珠人員開展三天兩檢,間隔24小時,和14天居家健康監測。

5.所有省外來返珠人員主動檢測一次核酸。

(二)經港珠澳大橋公路口岸入境人員

1.香港經港珠澳大橋公路口岸入境人員實行“14 7”健康管理。香洲區轉運專班通過閉環管理轉送到各區集中隔離場所進行14天集中隔離,第1、4、7、14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7天居家健康監測,第15、21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其中解除隔離前第14天檢測實行“雙采雙檢”(即兩個機構采樣、兩個機構檢測)。

2.自香港入境從事重要公務、經貿、科技等活動豁免隔離醫學觀察人員:落實名單管理,入境需持72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時海關采樣24小時内上傳核酸結果,全流程專車接轉、閉環管理。入境活動不超過3天的,入境第一天在指定酒店隔離,待核酸陰性結果出來後方可開展指定活動。活動超過3天的,入境頭三天需在指定酒店自我隔離,核酸3天2檢。入境超過7、14、21天的,需在第7、14、21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其中第14天要實行“雙采雙檢”。

(三)經珠澳口岸入境人員

自2022年1月16日上午6時起,從珠海經珠澳口岸到澳門人員須持24小時内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通關;

從澳門經珠澳口岸到珠海人員措施不變,即從澳門經珠澳口岸到珠海人員須持7天内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通關。

(四)落地核酸

2021年12月25日0時至2022年3月15日24時期間,對經“兩站一場一港口”的來(返)珠人員實行落地核酸檢測。

(五)對陝西省西安市(除高風險地區外)旅居史來(返)粵人員開展14天居家隔離的健康管理措施,對12月8~21日來(返)粵未滿14天者補齊14天居家隔離(自離開西安日起算)。

(六)2021年12月25日以來有天津市、河南省安陽市旅居史人員開展“7天居家隔離 7天居家健康監測”。

中山市出行防疫政策

離開當地政策:

1.2022年1月13日9時起,對中山市進出坦洲鎮的所有道路實施全面管控。管控期間,人員原則上隻進不出,如因就醫、特定公務等确需出入的,須持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廣大市民群衆非必要不離開中山,确需離開中山的,自1月13日12時起,須持有24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進入當地政策:

1.對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來(返)中山人員實施 14 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 1、4、7、14 天開展核酸檢測)。

2.對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直轄市為街道)旅居史來(返)中山人員實施 14 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 1、4、7、14 天開展核酸檢測)。

3.對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包括14天内累計報告本土個案超過10例但尚未調整為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不包括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旅居史來(返)中山人員實施“3天居家健康監測 11天自我健康監測”(第 1、3、14 天開展核酸檢測)。

4.對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包括發生本地傳播但尚未調整為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旅居史來(返)中山人員實施“四個—”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5.其他省外來(返)中山建議主動做一次核酸檢測。

茂名市出行防疫政策

離開當地政策:

建議廣大市民群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如需出行,請注意做好個人防護和防控要求。

進入當地政策:

1.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茂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4、7、14天開展核酸檢測。

2.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直轄市為街道)旅居史的來(返)茂人員:實施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 1、4、7、I4天檢測新冠病毒核酸。

3.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包括14天内累計報告本土個案超過10例但尚未調整為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不包括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旅居史的來(返)茂人員:實施3天居家健康監測 11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3、14天檢測新冠病毒核酸。

4.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及參照管理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旅居史來(返)茂人員:實施“四個一”健康管理和“14天 自我健康監測”。

5.外地隔離期滿來(返)茂人員:實施14天居家健康管理,第1、14天開展核酸檢測。

6.有本地病例報告且本地病例零報告未滿14天的地市、重點關注地區來(返)茂人員:實施“四個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7.跨省流動人員抵茂後提倡及時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并加強自我健康監測。

湛江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1.對境内高風險地區來(返)湛人員開展14天集中隔離(自離開高風險地區起算)。

2.對中風險地區來(返)湛人員開展14天居家隔離(自離開中風險地區起算)。

3.對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來(返)湛人員開展“四個一”健康管理(即發放一份健康告知書、開展一次健康問詢、查驗一次健康碼、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4.對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來(返)湛人員開展“三天兩檢”(間隔24小時)和14天居家健康監測。

5.近14天内有中高風險區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來湛返湛人員,應持有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湛後12小時内向所在村(居)委、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

6.全市調整入境人員(香港、澳門除外)健康管理措施,入境14天集中隔離期滿的人員,從原來實行的“7天居家健康監測”調整為“7天嚴格居家健康管理”,居家健康管理期間足不出戶。

7.對國内中高風險區、發生源頭不明本地疫情地區所在的縣(市、區)來湛返湛人員實施14天“應隔盡隔”措施。

江門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1、對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來(返)江人員開展14天集中隔離(第1、4、7、14天檢測新冠病毒核酸)。

2、對有中風險地區、陝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來(返)江人員開展14天居家隔離(第1、4、7、14天檢測新冠病毒核酸)。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一律實施集中隔離。

3、對有天津市、河南省安陽市旅居史的來(返)江人員開展7天居家隔離 7天居家健康監測(以離開之日起算,離開已超過14天者,開展“四個一”健康管理;離開已超過7天者,補齊居家健康監測;尚未超過7天者,補齊居家隔離,再開展居家健康監測)。

4、對有陝西省鹹陽市、延安市,浙江省甯波市,河南省許昌市、鄭州市旅居史的來(返)江人員開展3天居家健康監測 11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3、14天檢測新冠病毒核酸)。

5、對有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及參照管理地市(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河南省周口市、商丘市、信陽市,上海市浦東新區、楊浦區、寶山區和奉賢區)旅居史來(返)江人員開展“四個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6、近14天内有中高風險區或發生本土疫情的低風險地區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來江返江人員,應持有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江後12小時内向所在村(居)委、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

揭陽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1.對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來(返)揭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并于第1、4、7、14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2.對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直轄市為街道)旅居史來(返)揭人員實施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并于第1、4、7、14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3.對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包括14天内累計報告本土個案超過10例但尚未調整為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不包括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旅居史來(返)揭人員實施“3天居家健康監測 11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3、14天開展核酸檢測)。

4.對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包括發生本地傳播但尚未調整為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旅居史來(返)揭人員實施“四個—”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5.對粵康碼紅碼的來(返)揭人員,按照紅碼人員現行管理規定實行隔離醫學觀察;黃碼人員“三天兩檢”(間隔24小時),結果均為陰性後黃碼轉為綠碼。

6.所有省外來揭返揭人員抵揭後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并向當地社區報告。

7.對2021年12月25日(含)以來有天津市、河南省安陽市旅居史的來(返)揭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 7天居家健康監測(自離開之日算起)。

河源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1.對高風險地區來河返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對中風險地區來河返河人員實施14天居家隔離,無居家隔離條件的集中隔離。發生源頭不明本地疫情地區所在的縣(市、區)來河返河人員實施14天“應隔盡隔”措施。

2.對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其他低風險地區來河返河人員開展14天居家健康監測、對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其他低風險地區來河返河人員開展“四個一”健康管理(即發放一份健康告知書、開展一次健康問詢、查驗一次健康碼、開展一次核酸檢測)要求開展14天自我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餐不聚會。近14天内有中高風險區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來河返河人員,應持有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抵粵後12小時内向所在村(居)委、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

3.建議外省來(返)河人員主動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其中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行程卡帶“*”号),需持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返河。

4.對12月8日(含)以來有西安市旅居史的人員,開展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無居家醫學觀察條件的,納入集中隔離(自離開西安之日算起)。

5.對12月25日(含)以來有天津市旅居史的人員,開展7天居家隔離 7天居家健康監測(自離開天津之日算起)。

汕頭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1、對近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來(返)汕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4、7、14天開展核酸檢測)。

2、對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直轄市為街道)旅居史來(返)汕人員實施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4、7、14天開展核酸檢測)。

3、對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包括14天内累計報告本土個案超過10例但尚未調整為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不包括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旅居史來(返)汕人員實施“3天居家健康監測 11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3、14天開展核酸檢測)。

4、對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包括發生本地傳播但尚未調整為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旅居史來(返)汕人員實施“四個—”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5、其他省外來汕返汕人員抵汕後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東莞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1.對14天内(下同)境内高風險地區來(返)莞人員、紅碼人員開展14天集中隔離,并在第1、4、7、10、14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其中第14天雙采雙檢。

2.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中風險地區來(返)莞人員開展居家隔離14天,并在第1、3、7、14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其中第14天雙采雙檢。

3.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中風險所在縣(區)來(返)莞人員開展“三天兩檢”(間隔24小時)和居家隔離 11天居家健康監測,在第1、3、14天開展核酸檢測。

4.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來(返)莞人員開展“四個一”健康管理同時實施14天自我健康監測。

5.有明顯社區傳播風險且對我市輸入風險高的來(返)莞人員政策:實施7天居家隔離 7天居家健康監測,第1、3、7、14天開展核酸檢測,其中第14天雙采雙檢。

6.有感染源頭不明病例且有潛在社區傳播風險的地市(直轄市的區、縣)或縣(區、旗、直轄市的街道、鎮)來(返)莞人員政策:實施“3天2檢(間隔大于24小時)”居家隔離 11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3、14天開展核酸檢測。

7.其他重點地區來(返)莞人員政策:根據省、市指揮辦有關要求執行。

佛山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1.對有國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佛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2.對有國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旅居史的來(返)佛人員實施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一律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3.對有國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旅居史的來(返)佛人員實施14天居家健康監測。其中前3天落實“三天兩檢”,期間居家不外出、人員不來訪、采樣不出門。

4.對近14天從發生本土疫情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來佛返佛人員實施“四個一”健康管理(即發放一份健康告知書,開展一次健康問詢,查驗一次健康碼,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外來(返)佛人員抵佛後應48小時内主動做一次核酸檢測。

5.對于出現本地傳播疫情,尚未劃定風險等級的地市,參照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管理。

梅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離開當地政策:

公路、鐵路、民航等交通站場加強人流引導,避免人員集聚,認真查驗旅客信息。搭乘客車、火車、飛機離梅的人員須測溫、亮碼、戴口罩,在梅州機場、梅州火車站、梅州西站等搭乘出租車、網約車的乘客須亮碼并佩戴口罩。非“綠碼”人員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梅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2号)》)

進入當地政策:

1、自2021年8月13日18時起,在梅州機場設置免費核酸檢測點,在旅客到達口對中高風險地區所有抵梅旅客實施“三個100%”(即100%測溫、100%查驗健康碼及行程卡、100%佩戴口罩)和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無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旅客,須進行現場核酸檢測采樣,完成采樣後無需等待結果即可離開。(《梅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4号)》)

2、公路、鐵路、民航等交通站場加強人流引導,避免人員集聚,認真查驗旅客信息。搭乘客車、火車、飛機的市民須測溫、亮碼、戴口罩,搭乘公交車的市民須測溫、戴口罩,在梅州機場、梅州火車站、梅州西站等搭乘出租車、網約車的乘客須亮碼并佩戴口罩。非“綠碼”人員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梅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2号)》)

潮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1.按照省文件要求,高風險地區來(返)潮人員開展14天集中隔離(第1、4、7、14天檢測核酸);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直轄市為街道)來(返)潮人員開展14天居家隔離(第1、4、7、14天檢測核酸);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來(返)潮人員開展“3天居家健康監測 11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3、14天檢測核酸)。

2.中風險地區來(返)潮人員開展14天居家隔離(第1、4、7、14天檢測核酸);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來(返)潮人員開展“四個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3.健康管理措施實施時間從離開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市、縣(區)之日起計算,對14天内累計報告本土個案超過10例但尚未調整為高風險地區的地市,參照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防控政策管理;對發生本地傳播但尚未調整為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參照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防控政策管理。

清遠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1. 對高風險地區及參照管理地區來(返)粵人員開展 14 天集中隔離(自離開高風險地區起算),第 1、4、7、14 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2. 對中風險地區及參照管理地區來(返)粵人員開展 14 天居家隔離,第 1、4、7、14 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3.對陝西西安市(除中高風險地區外)旅居史來(返)粵人員開展 14 天居家隔離的健康管理措施,對 12 月 8~21 日來(返)粵未滿 14 天者補齊 14 天居家隔離(自離開西安日起算)。

4. 對高風險地區及參照管理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來(返)粵人員開展“三天兩檢”和 14 天居家健康監測,第 1、3、14 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5. 對中風險地區及參照管理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不含廣州市)來(返)粵人員開展“四個一”(即:發放一份健康告知書、開展一次健康咨詢、掃一次健康碼、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和 14 天自我健康監測。

6.對有“陝西西安市(12 月 3 日以來)”(除中高風險地區外)旅居史來(返)粵人員開展“7 天居家隔離 7 天居家健康監測”的健康管理措施(第 1、4、7、14 天檢測核酸)。

7. 對推送名單中紅碼人員,按照紅碼人員現行管理規定實行隔離醫學觀察。

8. 對推送名單中黃碼人員“三天兩檢”(間隔 24 小時),均為陰性後黃碼轉為綠碼。

9.對 12 月 5 日以來有“廣東東莞市大朗鎮”(除中風險地區外)旅居史的來(返)清人員開展“三天兩檢”和 14 天居家健康監測。

10.對“雲南德宏州、陝西延安市和鹹陽市、黑龍江黑河市、天津市西青區、河南周口市”來(返)粵人員開展“四個一”和 14 天自我健康監測。

11.外省來(返)清人員倡導主動做一次核酸檢測。

雲浮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一)凡14天内有重點地區旅居史的來(返)雲人員,必須在抵雲後立即到目的地所在社區(村居)報備,接受一次免費核酸檢測。高風險地區來(返)雲人員開展14天集中隔離(第1、4、7、14天檢測核酸);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來(返)雲人員開展14天居家健康監測(第1、3、14天檢測核酸)。中風險地區來(返)雲人員開展14天居家隔離(第1、4、7、14天檢測核酸),如無居家隔離條件,實行集中隔離;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來(返)雲人員開展“四個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對于出現本地傳播疫情,尚未劃定風險等級的地市,參照中風險所在地市管理。

(二)對境外來返雲人員采取全部集中隔離管理。對境外來返雲人員,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在入境口岸城市直接隔離21天再回雲,如有個旅客強烈要求回雲隔離的,在入境口岸隔離滿14天後要求回雲的,由目的地接轉專班調配安排車輛接回再行隔離7天。

(三)1.在“兩站一港口一服務區”及市内公共場所發現“紅碼”人員,即啟動應急機制,由場所防控小組報請所在地防控辦落實屬地集中隔離并盡快進行核酸采樣。

2.在“兩站一港口”發現“黃碼”人員,即轉留置觀察室暫時隔離,由場所防控小組報請所在地防控辦即對黃碼人員開展“四個一”健康管理并進行核酸采樣(雲城區、雲安區的,送市人民醫院檢測基地急診檢測;其他轄區送當地指定檢測機構急診檢測)。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檢測結果為陰性且目的地為雲浮市轄區的,由目的地防控辦接通知後即派專人專車閉環轉運,落實有關措施;目的地為雲浮市轄區外的,發放健康告知書,要求其做好個人防護,抵達目的地後即向社區報備。

3.在高速公路服務區發現“黃碼”人員,向其發放健康告知書,要求其做好個人防護,抵達目的地即向所在社區報備,盡快到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

汕尾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1.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來(返)汕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第1、4、7、14天檢測核酸);

2.對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直轄市為街道)旅居史來(返)汕人員實施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4、7、14天檢測核酸);

3.對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及參照管理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不包括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旅居史來(返)汕人員實施3天居家健康監測 11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3、14天檢測核酸);

4.對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及參照管理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旅居史來(返)汕人員實施“四個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5.倡導從外省返汕後,主動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并進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惠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一、近14天内有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旅居史來(返)惠人員開展14天集中隔離,第1、4、7、14天各檢測一次核酸,第14天雙采雙檢;近14天内有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其他縣(區)來(返)粵人員嚴格開展14天居家健康監測,并采取“三天兩檢”措施 。

二、近14天内有中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旅居史來(返)惠人員開展14天居家隔離,第1、4、7、14天各檢測一次核酸,第14天雙采雙檢,居家隔離期間單人單間居住,不能外出,同住人員不能外出,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人員進行集中隔離;近14天内有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其他縣(區)旅居史來返(惠)人員開展“四個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對出現本地病例但尚未調整風險等級的地市,參照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防控政策管理)。

三、近14天内有發生本土疫情所在省份其他地市旅居史來(返)惠人員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其他未發生本土疫情省份來(返)惠人員抵惠後建議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據疫情發展形勢适時調整。

陽江市出行防疫政策

離開當地政策:

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嚴格落實外出審批制度,近期原則上不出省。确有必要出省的要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同意。從外省返回人員要向所在單位報備具體的路線行程。近14天内從國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省返回人員,要提前報備,并落實抵陽後進行一次核酸檢測,落實“四個一”健康管理,核酸結果為陰性後方可回單位上班,對瞞報、隐報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人員要嚴肅進行追責、問責。

進入當地政策:

(一)對境内高風險地區來(返)粵人員開展14天集中隔離,并于第1、2、3、7、14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二)對高風險所在區縣(直轄市為街道)來(返)粵人員開展7天居家隔離 7天居家健康監測,并于第1、3、7、14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三)對高風險所在地市來(返)粵開展“三天兩檢”(間隔24小時)和14天居家健康監測。

(四)對中風險地區來(返)粵人員開展14天居家隔離。

(五)中風險所在地市來(返)粵人員實施“四個一”的健康管理(即發放一份健康告知書、開展一次健康問詢、查驗一次健康碼、開展一次核酸檢測),以及14天自我健康監測。

肇慶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1.對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來(返)肇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4、7、14天檢測新冠病毒核酸)。

2.對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直轄市為街道)旅居史來(返)肇人員實施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4、7、14天檢測新冠病毒核酸)。

3.對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包括14天内累計報告本土個案超過10例但尚未調整為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不包括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旅居史來(返)肇人員實施“3天居家健康監測 11天自我健康監測”(第1、3、14天檢測新冠病毒核酸)。

4.對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包括發生本地傳播但尚未調整為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旅居史來(返)肇人員實施“四個一”健康管理(即發放一份健康告知書、開展一次健康問詢,查驗一次健康碼,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5.對“紅碼”人員按現行管理規定實行隔離醫學觀察;“黃碼”人員實行“三天兩檢”(間隔24小時檢測2次新冠病毒核酸),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粵康碼轉為綠碼。其他人員持健康通行碼“綠碼”出行,在體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有序流動。

6.上述健康管理措施适用時間從離開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市、縣(區)之日起計算。

7.對近14天有省外旅居史且來(返)肇後未進行核酸檢測的人員,全部免費提供1次核酸檢測。

韶關市出行防疫政策

進入當地政策:

1.對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來韶返韶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2.對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直轄市為街道)旅居史來韶返韶人員實施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3、對近14天有高風險(包括14天内累計報告本土個案超過10例但尚未調整為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不包括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旅居史來韶返韶人員實施“3天居家健康監測 11天自我健康監測”。

4.對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包括發生本地傳播但尚未調整為中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縣、區)旅居史來韶返韶人員實施“四個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5.在鐵路客運站點對涉疫地區來韶返韶人員開展落地核酸檢測。

6.倡導從外省返韶後,主動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并進行14天自我健康監測。

轉自:廣東省人民政府網

來源: 南方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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