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發票丢失怎麼辦?首先你要确認對方真的開具了發票;次你沒有收到發票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錯誤;最後解決辦法;如果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發現及時,那可以由銷貨方到國稅局去辦個抄報稅證明,再附上記賬聯複印件,購貨方就可以據以入賬和抵扣的。至于其他發票,比較多的處理一般就是開票方提供記賬聯複印件,并蓋上章,受票方據以入賬的,如果穩健起見,要求對方做出個發票遺失證明,并上報稅局,由稅局登記以後出具書面說明并蓋章,再作為記賬的原始憑證。
給對方開得增值稅發票,對方弄丢了怎麼辦?
開票方可以不作處理,收票方按如下規定執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号)第二十八條規定:一般納稅人丢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丢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丢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丢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丢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開給客戶的發票丢失了怎麼辦?
一般納稅人丢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丢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丢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丢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将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二十八條一般納稅人丢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丢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丢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如果丢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丢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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