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民事訴訟必須由原告主動提起,如果當事人不提起訴訟,法院就不予理會,不主動地加以幹預。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确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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