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那些急着需要解決自住問題的購房者而言,買房就是一種剛需,同理,對于在一些沒有地面停車位的新建小區,地下停車位成為了那些有私家車的一種“剛需”,不少開發商抓住這個賺錢機會,或是鑽着法律的空子,或是打太極,忽悠了很多客戶,因此,關于車位産權,有必要好好聊聊。今天小編在這裡提醒各位,有3種車位是沒有産權的,不要買。
一、業主共有的車位
如同買房一般,車位的買賣交易在實際生活中也是很流行的,但其實車位也是有産權的。根據我國《物權法》中的規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即按公建分攤給全體業主的停車位,産權歸全體業主所有。
既然是屬于業主共有的車位,那麼在購買車位時就要慎買了,因為這樣的車位是沒有産權的。譬如地上臨時停車位,是區内随意畫幾根黃線标記出來的車位,僅僅是供臨時停放的車位,它的産權歸小區業主全體所有。
當然了,在實際生活中,你可能會發現有不少開發商利用業主這此共有的車位來賺錢,就要注意了。如果開發商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綠地等場地,用于停放汽車,按照《物權法》中的規定,這一部分停車位屬于業主共有,産生的收入将由業主和物業雙方協商分配。
二、既不歸業主,也不歸開發商的車位
在車位産權上的劃分,存在着這一種比較有趣的歸類,那就是,有些車位産權是既不歸業主,也不歸開發商的,比如,具備臨時人防工程屬性的地下停車位,它是屬于國家所有,一般在入口處會有明确的标識,但是,業主具有使用權,可以選擇租用,但出租期限不能超過20年。
三、屬于開發商的車位
既然有屬于業主的車位,那麼自然相應地也會有屬于開發商的車位,一般這種車位較易有糾紛,是根據規劃建設的地上車位,沒有建在公攤面積上,産權屬于開發商,開發商可售賣,但業主不能辦理産權的車位,使用年限根據協議确定,屬于租賃車位,期限一般不超過20年。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從市場來看,現在汽車的價格似乎并不昂貴,普通的汽車隻要10來萬左右就可以買到了,但是,車位産權卻是非常值錢的,此外,目前來講,存在着開發商回避車位問題的現象,有的購房者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入了套,自己花高價買的車位就莫名其妙就變成了租的,總而言之,在買房時還是得多交流,多深入了解相關政策法規,隻有集思廣益,才能練就一雙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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