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部交管局下發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2、此外,5月15日,通過了《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該條例對騎行電動自行車是否需佩戴頭盔問題也做了明确規定。根據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或搭載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交管部門将對其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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