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交代清楚事情發生的地點、時間;要把事情的經過、因果寫明白。一件事,總離不開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結果等六個方面的内容,因此,隻有把這些方面寫清楚了,才能使别人明白你寫了一件什麼事。
然而,交代這六個方面内容不應該呆闆,要根據文章的需要靈活掌握。時間、地點也并不是非要直接點明不可的,有時候可以通過描述自然景物的特征及其變化,将它們間接表示出來。如“雞喔喔叫了起來”,就是指天将亮了;“西邊的太陽就要落山了”,指的是傍晚,等等。
要把事情經過寫具體,并做到重點突出。在記叙文六個方面的内容中,起因、經過和結果,是構成事情最主要的環節。為了把事情寫得清楚、明白,在記叙中一定要寫好事情的起因、經過和結果,特别要把事情的經過寫具體,給人留下完整而深刻的印象。
記叙的條理要清晰。一件事都有發生、發展和結果的過程,按照事情發展的順序記叙,文章的條理就會清楚明白。
确定記叙的順序以後,還要安排好段落層次。适當地分段,可以使文章眉目清楚。要做到記叙的條理分明,必須在動筆之前,仔細地想一想,文章應該先寫什麼,再寫什麼,然後寫什麼,把記叙的輪廓整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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