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土地使用證更改名字的方法為:
1、土地變更登記申請;
2、地籍調查;
3、權屬審核,各級政府批準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有效證明文件;
4、注冊登記;
5、核發或者更換、注銷土地證書。
根據《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産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産權屬證書;
(四)不動産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根據《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号碼發生變更的,不動産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産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