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規定,如果包裹丢失了,由于通常情況下,小區物業與單位門衛都是無償管理,則隻要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無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條,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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