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好學籍的轉接工作,其它手續需要咨詢北海市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第十三條具體規定: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即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并将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同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第十四條規定: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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