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網絡已成為現代人生活的标配。但是,從2020年至今年3月,南甯有200多個新建交付的樓盤,由于光纖到戶通信配套設施未建設或驗收未達标,網絡無法接通。早在2013年4月1日,《住宅區和住宅建築内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範》和《住宅區和住宅建築内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兩項國家标準正式實施後,城市住宅光纖接入成為硬性标準,它不僅讓網絡更“高速”,也讓城市居民實現選擇“自由”。那麼,南甯這些無法實現“網絡自由”的小區問題出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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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小區竟然不通網絡,工作和生活都受到影響。”南甯市五象新區一名居民說,搬進新家,感覺像到了“孤島”。據了解,去年以來,在南甯新交付的樓盤中,不少居民遇到同樣的問題。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調查發現,開發商未按國标建設光纖到戶通信配套設施,或建設後驗收不達标,是引發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
目前南甯市大部分小區具備光纖入戶。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鄒财麟攝
南甯200多個新建小區配套不達标
今年1月,南甯市五象新區龍光玖珑郡的業主馬女士反映,小區交付4個月,仍無法安裝寬帶,嚴重影響了她的生活和工作。南甯市邕甯區龍光玖珑台四期的業主張先生也稱,從去年9月1日交房至今,他向三大運營商報裝,都裝不了寬帶。
同在五象新區的金玖世家去年9月交房,至今未有網絡接入。5月5日,該小區業主陳先生告訴記者,在城市小區沒有網絡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好在開發商近期已經開始補建光纖入戶設施。
記者從自治區通信管理局了解到,2020年至今年3月,南甯排查出200多個新建樓盤交付時光纖到戶工程不達标。
金玖世家開發商相關負責人表示,2013年國家出台規定新建住宅必須光纖到戶,通信配套設施應與住宅同步施工驗收,但當時并沒有相關單位進行監督要求嚴格執行。去年10月22日,南甯市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召開“房屋建築工程通信配套設施驗收工作宣貫會議”,才明确驗收單位及要求。目前,開發商已經按标準進行光纖到戶通信配套設施設計施工,但因經驗不足未通過驗收,導緻小區網絡與公共網絡無法接通。這名負責人稱,難處在于:一是施工和技術難題,比如挨戶整改,大量的人力成本讓開發商壓力增大;二是重新組織合作項目施工有難度,該小區是由龍光、大唐、金科三家開發商聯合開發,協調難度大。經過多方協調,該小區正在補裝一些設施,預計6月份,業主可以實現“網絡自由”。
據了解,不久前,龍光玖珑郡小區光纖到戶工程施工完畢,居民終于用上了網絡。
商品房建設當中,需要對光纖入戶做設計。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鄒财麟攝
相關國家強制标準已實施多年
記者調查發現,2020年之前交付的小區,業主普遍反映使用和選擇網絡的過程中遇到了一些門檻和阻礙。比如某小區沒有某通信運營商的寬帶,如果業主想裝,要聯系物業公司先溝通;在某些小區,隻有一家運營商獨家運營……
對此,相關行業人員稱,這是通信運營商違規“代位”投資建設光纖到戶設施産生的弊端之一。廣西要求開發商建設并驗收光纖到戶通信配套設施,否則禁止小區接入公用電信網,屬于執行國家強制标準的行為。2013年,國家頒布相關規範強制要求:住宅區和住宅建築内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必須滿足多家電信業務經營者平等接入、用戶可自由選擇電信業務經營者的要求;新建住宅區和住宅建築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線管網、電信間、設備間等通信設施須與住宅區及住宅建築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光纖到戶國家标準的通知》(建标〔2013〕36号),要求住宅建設單位必須同步建設住宅區内通信管道和樓内通信暗管、暗線等通信設施。光纖到戶通信設施未按要求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電信網。
2020年,國家五部委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商務樓宇寬帶接入市場聯合整治行動的通告》(工信部聯通信函〔2020〕211号)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将樓内通信配套設施納入建設項目的設計文件,所需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并随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不得由第三方公司作為單獨工程項目進行投資建設并經營獲利;新建商務樓宇的通信配套設施未按要求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通信運營企業不得将其接入公共電信網。
按建設規範要求,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如同電力、供水的入戶電表和水表後側的線路設施一樣,是建築物的構成部分,權屬歸業主。這樣一來,住戶選擇網絡時,隻需在電信間内簡單換個接口,就可選擇心儀的運營商,但現實中并非如此。此前,通信配套設施由運營商投資建設,權屬并不歸業主所有,業主選擇其他運營商時,必須要由相應的運營商重新布線,還要物業同意和配合。究其根源,是在建築進行五方驗收過程中,并不包括光纖入戶這項内容,導緻“獨家經營”難以根除,普通消費者的選擇權被侵害。
網絡市場背後有隐秘角落
新政策實施後,為何還會出現交房後光纖到戶不達标的情況呢?
南甯一運營商項目負責人韋先生介紹,以前光纖進小區,是由各家運營商競相進場建設。以一個2000戶小區為例,一種情況是房開商允許各家運營商進行建設,每家運營商投入80萬~90萬元,這是重複投資産生浪費;另一種情況是運營商獨家進入,獨家運營商在後續服務中必然将成本轉移給用戶。
業内人士透露,運營商違規“代位”投資建設住宅區和住宅建築通信配套設施的情況存在多年,與各方利益有着很大關系。首先,開發商省去了一筆不小的建設費用;其次,運營商為了壟斷市場免不了交“進場費”或其他名目的費用,雖然許多小區不再設置明顯排他性條款,但先入為主的隐性障礙依然存在;第三,運營商搶占新樓盤便可多占市場份額,但運營商額外增加的不合理投入最終都會轉嫁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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