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成本控制目标或未執行:雖有但卻沒有嚴格執行,因而使項目部的成本處于失控狀态。比如某企業的一個項目部,在某工程項目一個小橋的施工中,其設計水泥用量為800 多噸,而實際消耗了3000多噸,實際消耗比設計用量多2.5倍以上。
如果該項目部确定了成本控制目标,怎麼能夠出現如此大的誤差?又如另一個企業的一個項目部,在某工程開工後企業曾派人到該工程進行成本預測,并确定了分項工程成本、分類成本和工程總成本目标;待工程竣工時,除固定費用(包括上交的管理費、提取的固定資産折舊費、大修費)等項目未超出測算的成本外,人工、材料、燃料、配件和項目部間接費等可變費用全部出現超支,而其中最主要的是材料和配件的超支,其實際成本比測算成本高出50%以上;
即使考慮變更設計增加成本的因素,并将變更增加的預算費用全部計算為成本,其實際成本也比測算成本高出30%以上。 為什麼固定費用可以控制,而可變費用卻得不到控制?其問題就在于沒有嚴格執行成本控制的總目标,分項工程成本和分類成本的控制沒有落實,從而導緻總成本超支。
2、材料、構配件制度不全:在虧損的項目部中,購買材料、配件(以下簡稱為材料)無計劃的現象比比皆是,如果是有經驗的材料人員執行采購任務,則材料的采購數量還不至于超出太多,不會造成太大的損失和浪費;但由于企業經營規模的擴大,許多項目部特别是虧損項目部的材料人員毫無經驗可談,采購材料非常随意,超定額購買習以為常,采購數量的多少全在于項目長甚至是材料員,其結果必然是材料的積壓、超支。
在材料采購階段,價格偏高和部分材料的質量達不到标準,是又一個因素。無論任何有經驗的材料人員都難以掌握相對合理的價格信息,加上銷售商利用回扣、好處費等吸引采購人員,從而使項目部難以購買到價格相對合理的材料,提高了工程項目的材料成本;如果個别采購人員有意舞弊,将材料價格故意提高從中牟利,則項目部的損失會更大。
另外由于一些企業信用等級的降低和現金周轉的需要,使得銷售商十分在意是否以現金購買材料,從而使現金與非現金購買材料的價格相差較大,最高時竟相差10%以上;而項目部由于資金緊張,或者采購人員不會計算采購材料過程中的資金成本,最終購買了高價材料,從而增加了工程項目的成本。再者由于部分采購人員對材料的質量标準知之甚少,購買了一些達不到質量标準的材料,使得實際消耗的材料數量增加,造成成本超支。
在材料驗收、保管、出庫階段,根本沒有收發制度,材料采購人員購買的材料無人驗收,更無實物賬,因而就談不上保管和出庫;或者是雖有收發制度,但驗收不及時、不認真,保管形同虛設,賬物不相符,誰拿誰用,最後一筆賬列銷;特别是砂石料、磚瓦等地材,自始至終沒有專門的部門進行管理,以購代耗;嚴重的甚至用虛假的材料發票報銷,而根本沒有購買材料。
在材料消耗階段,不按定額發料,施工人員要多少給多少,緻使多發的材料不是被浪費扔在工地,就是被工地的人員偷偷賣掉,許多可以回收的廢料更無人管理。如将工地剩餘的鋼材和鋼模闆擅自處理,并将收回的材料款私分。
3、承包措施不配套:①在承包方案中規定完成多少任務發多少工資,但對材料的消耗和設備的使用、維修沒有明确要求,形成包工不包料、包盈不包虧,最後是任務完成了,但材料費超支了,設備的性能下降了,整個工程虧損了;②雖然在承包方案中明确了單位工程量所包含的材料和機械費用,但所轉的材料價格比承包方案中的材料價格高,員工不滿意,從而導緻承包流産;③雖然承包方案合理,但計價不及時、或者不能按照承包方案進行兌現,使承包無法進行下去。
4、分包工程存在漏洞:①對勞務分包隊伍,按照完成的工程任務計發工資,但沒有實行嚴格的定額發料制度,從而導緻勞務分包隊伍随意使用材料,造成材料超支;②對分包隊伍施工的部分工序的工程數量存在重複計價現象,導緻多撥工程款,最後形成虧損;③對分包工程的價格非常随意,沒有重新按照定額和預算标準進行計算,僅随便定一個提取管理費的比例,最終提取的管理費還不夠補償投标所開支的費用;
④甚至不考慮中标價格,把工程以高于中标價的價格分包出去(并不是中标價偏低的原因),形成巨額虧損;⑤大量使用分包隊伍,最多的達300多個,導緻超撥款、分包隊伍欠款等現象不斷發生,最後形成損失;⑥多個外部單位挂靠,僅象征性地向挂靠單位收取一點管理費,最後挂靠單位一走了之,而所有的善後費用全部由被挂靠的項目部承擔,形成巨額損失。
5、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虧損嚴重的項目部,幾乎全部存在比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從而導緻返工、修複、推倒重來等重複施工的現象發生,加大了工程成本。比如,在隧道施工中,大的存在開挖偏離主線、不按規範施工造成塌方、掉拱、邊牆倒塌等現象,小的存在超挖、欠挖、邊牆襯砌錯台、砼強度不夠、蜂窩麻面等現象;在橋梁施工中,大的存在基礎下沉、橋墩歪斜等現象,小的存在墩台襯砌錯台、砼強度不夠、蜂窩麻面等現象。這些現象的存在,導緻了無效的工程量增加,加大了人力、材料、設備的投入,最終增加了成本支出。
6、施工設備利用率不高:對所承擔的工程心中無數,為保證施工不間斷,盲目購置或從其他項目調入大量設備備用,甚至購入一些本項目不需要的設備,從而造成設備長期停用,既占用了寶貴的現金,使施工生産所急需的人、财、物不能及時到位或增大财務費用支出,又增加了折舊費和設備維修費支出,造成項目部的成本急劇增加。
7、施工安排不合理:比如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不能合理地配置人力、材料、設備等資源,導緻窩工浪費;部分工序的施工安排不合理,能夠一步完成的,實際進行了二次、三次才完成,從而造成返工;部分工序的施工順序颠倒,增加了許多無效的人力、物資和資金投入,導緻成本大幅度增加等等。
8、安全事故較多:多數項目部均發生過程度不同的安全事故,輕傷影響員工上班,增加人工費支出;重傷既影響員工上班,增加人工費支出,又需要開支醫療費,增加間接費支出,同時還可能使員工的體質和技能下降,降低勞動能力和勞動效率,最終增加人工費和間接費;死亡事故既增加了巨額撫恤費支出,直接增大成本支出,又可能影響員工情緒,降低生産效率,最終增加人工費和間接費。
9、間接費控制不力:其中最主要的是辦公費、差旅費、交通工具費和業務招待費失控。有的項目部辦公費開支無計劃,誰想買什麼就買什麼,高檔的辦公用品随意買,手機費用驚人。有的項目部差旅費無标準,飛機随意坐,什麼樣的高檔旅館都敢住。有的項目部不顧項目部的實際,員工可以不發工資,欠外面的所有債務可以不還,但小汽車不能不坐,而且越來越高檔,導緻車輛折舊費、燃料費、維修費急劇增加。
10、财務管理混亂:具體體現在是沒有完整的财務管理制度。一些虧損項目部的所有收支業務由個别領導和财務、計劃、物資等人員把持,這些人要怎麼開支便怎麼開支,而不是靠制度來決定開支,靠監督來約束開支,從而導緻所有開支無計劃,工程盈虧無人知。
貨币資金管理混亂。一些項目部開設多個銀行存款賬号,但又不及時核對清理,銀行收付憑證不及時入賬,白條不入賬而頂抵現金,其結果是材料不能及時入庫,個人欠款不能及時清理,銀行存款和現金賬款不符,巨額成本隐匿在銀行存款和現金餘額裡,從而造成工程前盈後虧或整個工程虧損。
債權債務的确認不準确,結算不及時。有的項目部對銷貨和分包單位,既在債權方記錄預付的貨款和工程款,又在債務方記錄應付的貨款和工程款,但在結算時由于記賬不及時或不認真核對,最後多付了貨款和工程款,形成損失。有的項目部對應收款項不及時清理,後因欠款單位無款、破産或超過追索時效,導緻應收款無法收回,形成損失。
收入、成本的計算不準确。有的項目部不知道如何計算工程結算收入,把合同金額計算為計價收入,然後計算盈虧,形成前盈後虧;把撥款當成計價收入,使項目部各期的盈虧不實,如果建設單位欠款數額較大,則項目部會形成虛假的虧損。有的項目部從來不在賬簿上登記建設單位計價的收入,僅憑印象在報表中編制利潤表,而實際情況與編制的利潤表完全不同。有的項目部不知道如何計算成本,把應當計入成本的費用漏列,如應提未提的固定資産折舊費和職工福利費、應上交的稅金、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上級管理費、已經使用但尚未支付的材料費、應發未發的職工工資等,從而導緻成本不實、盈虧不準。
會計基礎工作較差。有的項目部審核會計憑證不認真、不仔細,憑證的手續不完備,報銷的依據不充分;有的項目部登記賬簿不及時。
11、合同管理混亂:沒有合同管理的意識,對購貨、雇用人員、提供服務、分包工程、承包工程等合同知識知之甚少,不理解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基本要素,導緻合同管理混亂,企業遭受巨大經濟損失。如有的項目部與對方簽訂隻有小寫金額的合同,在對方篡改小寫金額訴至法院時,因企業證據不足而敗訴;有的項目部與對方簽訂隻有數量沒有單價、隻有單價沒有數量或隻有數量、單價沒有總價的合同,緻使官司不斷,嚴重影響了企業的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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