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不上不影響二代身份證的辦理,公安機關會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指紋信息錄上不的情況,并告知本人。條件如下:
原照片是3年内采集且本人容貌無明顯變化的,辦理身份證丢失補領業務時,不用再重新拍照和錄入指紋。在受理居民身份證業務時,對于申辦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且證件有效期為10年、20年及長期的省内戶籍居民,在居民身份證丢失補領、換領等受理過程中,均可以實行人像照片和指紋信息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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