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每一項單項履約義務時确認收入
履行義務的實現方式有兩種:在一段時間内履行履約義務和在某一時點履行履約義務。
時段内:通過計量履約進度,在一個時段内确認收入。
時點:在客戶獲得商品控制權時确認收入。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屬于在某一時段履行的履約義務;否則為時點履行。
1.客戶在企業履約的同時即取得并消耗企業履約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例:常規或經常性的服務(為期兩年的咨詢服務)
客戶能夠控制企業履約過程中的在建商品。例:在客戶的場地上建造資産
2.企業履約過程中所産出的商品不具有可替代用途,且該企業在整個合同期内有權就累計至今已完成的履約部分收取款項。例:建造隻有客戶能夠使用的專項資産,或按照客戶的指示建造資産。(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實際可行性限制,企業不能輕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
在某一時段内履行的履約義務的收入确
應當考慮商品的性質,采用投入法或産出法确定履約進度,并在确定履約進度時扣除那些控制權尚未轉移的商品和服務。
投入法:根據企業履行履約義務的投入确定履約進度。包括投入原材料的數量、成本、人工工時、機器工時、發生成本時間進度等。
企業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約進度時,可能要對已發生的成本進行适當調整。
産出法:根據已轉移給客戶的商品對于客戶的價值确定履約進度。包括實際測量的完工進度、評估實現的結果、已達到的裡程碑、時間進度、已完工或已交付産品等。
在某一時點履行的履約義務
企業應當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點确認收入。
判斷是否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
委托代銷:企業在受托方售出商品之後,按合同約定的方法計算确定手續費确定收入。
售後代管條件:①具有商業實質 ②商品可單獨識别 ③随時應客戶要求交付 ④不能自行使用該商品或将該商品提供給其他客戶
以上迹象在确認收入時應綜合考慮分析,從而确定收入确認時點。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